两人将车停在不远处后,先后下车走入花店的户外展示区域。在环视了一番后,两人分别搬了一盆盆栽至电动车上,随后骑车离开。 此时天空下起小雨,上行人也已不多,因此这一次她们并没有过多徘徊,直接钻入展示区,分2次搬走了3盆盆栽。 根据花店老板提供的,很快锁定了2名女子的行踪。4月1日,将2名女子一同传唤到开展调查。一开始两人还不以为然,认为仅仅是过拿了几盆花,并不能算盗窃。 然而当严肃地对其开展了普法教育后,两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目前,2名女子已被行政。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我和坐台女的那些事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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