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29日消息:在植物世界中,兰花是最美丽、最具欣赏价值的植物之一,其花姿万千,颜色绚丽,花香幽远,深受人们喜爱。但你是否知道,美丽的背后,兰花却自身难保?兰科植物是世界性濒危,全科所有种类均被列入《野生动植物濒危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范围,我国境内的野生兰科植物也境况堪忧,加大兰科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一是繁殖条件要求高。兰科植物的种子需要合适的并且特殊的共生真菌来帮助萌发,而共生真菌对生态有特殊的要求,任何因素的改变都有可能这种微妙的关系,使兰科植子萌发受到。同时,兰科植物多为附生,生于巨树高枝、悬崖峭壁之上,生境条件恶劣也使个体繁殖生长受影响。 三是兰科植物在生物圈中的重要作用。地球上的生物圈由多种多样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组成,它们彼此互相依存。兰科植物与昆虫、真菌以及其他植物关系尤为密切。某些昆虫为兰科植物传粉,但也为其他植物传粉;有些食用兰科植物花蜜的昆虫,其幼虫靠食蚜虫为生,可为植物除害;兰科植物与某些真菌共生,而真菌不仅与兰科植物形成菌根,也会与某些林木形成菌根,为树木提供养分,还会某些病原微生物的生长,防止病害发生。在热带林木和岩壁上,如有附生兰生长,其周围往往还会集聚许多昆虫、微生物与小植物,形成一个丛生体。可见,树木、兰科植物、昆虫、真菌和其他植物及微生物形成了热带雨林的完整生物链。如果这一生物链断裂,就会影响其他相互依存的,引起连锁反应。 中国文化传统赋予兰科植物的寓意,使得兰科植物广受欢迎。兰科植物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药用植物和观赏植物,有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近年来也形成以国兰、蝴蝶兰为主体的花卉培植规模化产业和以铁皮石斛、天麻、金线莲、白及等药用兰科植物为主体的人工培植规模化产业。 市场利益的驱动是野生兰科植物遭到的根本原因。目前,中国民间炒作兰科植物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兰花价格不菲。炒作交易的兰科植物主要是指国兰,也就是包括春兰、蕙兰、建兰、墨兰、寒兰、莲瓣兰和春剑在内的7个系列。由于市场上缺少监管机制,炒作进一步加剧了野生兰科植物的。野生资源枯竭的后果直接导致珍稀兰科植物的,影响到我国生物多样性。造成野生兰科植物被大量偷挖滥采、资源遭到严重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其一,“万里挑一找好兰”。很多逐利者为了找到一两株奇花异草卖个好价钱而不惜采挖、收购成千上万株野生兰花,但是即使如此,挑选出好品种的难度系数仍然非常大,甚至数十万株野生兰花中也不一定能找出一株。最终剩余的大量野生兰花都被像垃圾一样随意丢弃了。 其二,“受野生价值高的”。一些兰科植物的药用价值被商业炒作,如石斛兰等,基于野生价值更高的,人们大量采挖野生资源。 其三,“炫富显贵盲攀比”。随着兰花品种单株价位的升高,养名贵兰花似乎成了身份、地位的象征。很多人选择将兰花作为送人礼品,甚至许多不懂兰花的人也盲目投资兰花市场,造成目前社会上的“炒兰热”。 长期以来,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兰科植物资源的。2001年启动实施野生动植物及自然区建设工程,将兰科植物列为工程15大之一。2005年划建了首个以兰科植物为主体的自然区。 2012年实施的《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工程规划》包括120种对象,兰科植物就占了37种。开展了兰科植物就地和种质资源保存,鼓励和引导利用需求大的兰科植物发展规模化人工培植以缓解野生资源压力。但是,面对日益疯狂的乱采滥挖,面对野生兰科植物日益加剧的濒危现状,的力量仍显薄弱。 《国家重点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于1999年公布,但兰科植物并未列入其中。因此,野生兰科植物的缺乏法律依据,在执法上存在困难。我国也仅有几个省份将兰科植物纳入《地方重点野生植物名录》。目前,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积极协调,争取早日出台新的《国家重点野生植物名录》。 为抢救性珍贵的兰科植物资源,目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在会同中国野生植物协会发起兰科植物行动。 兰花素雅、清幽。作为爱兰之人,难道不也应该追求这种高洁、的品质吗?为何要为了将这一抹幽兰,而这个的?若想日日赏兰,为何不从正规有资质的繁育购买兰花,非要追求来自乱采滥挖的野生兰花呢?没有买卖就没有。中国野生植物协会呼吁广大兰花爱好者“马伊琾请别让你的爱,成为导致兰花的镰刀!” 本网站发布与转载的所有资料均为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使用目的,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属于本网站内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园林网”等声明版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过本网站协议授权的、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园林网”字样。违者本网站将依法对侵权者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网站或的文/图等均为转载稿,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之信息而转载,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我们协调给予处理(或删除);如不同意本网之转载,请及时告知本网撤除;其他、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标明原来源,不得擅自为“来源:中国园林网”,如因此原因涉及版权法律追责,自行负责,本网站概不负责。 ③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通过本网站包含的内容可能涉嫌其权益,应及时向本网站进行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说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并核实后,将会立即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④ 凡向本网站的作者,人务必的原创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如因抄袭、作假等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由人本人负责。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