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6 12:03兵马俑在线年生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是我市全年绿化工作成效的重要部分。按照2016年市《关于印发“美丽西安·绿色家园”行动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6〕10号)要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经过前期摸底调查、资料申报和初审工作,6家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参与评选。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联合验收检查组第一小组对我区的6家候选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进行检查验收和现场评分,并对我区生态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区城市管理局赵红平副局长及园林绿化科工作人员、相关街办环保绿化站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下一步,我区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的积极性,加强单位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建设生态宜居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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