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等基本要求。在谈到新版《建规》的整合修订工作体现了哪些指导思想,有哪些重点突破时,沈纹认为,主要是以下七点:一是吸取火灾教训,填补了建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要求的空白。为适应国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政策的新形势,深刻吸取央视“2?9”和上海“11?15”等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的教训,消防单位通过大量的保温材料及系统的火灾试验研究,在建筑防火规范中首次对不同类型、不同高度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 据了解,B2级聚氨酯硬泡材料不用防火隔离带,B1级EPS”target=_blankEPS材料的需要防火隔离带。关于标准内容,当前还存在一些分歧。住建部门希望,B级保温材料可以应用在高度在100米以下的住宅和50米以下的公共建筑。但主要城市的消防能力在50米以下,消防部门希望可燃材料只能在50米以下的建筑中使用。专家认为,最终住建部门的意见得到认可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超过50米的建筑使用不可燃的无机材料意味着会妨碍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此前,取消65号文。该文件曾,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的材料,主要为无机材料,有机保温材料在建筑外保温市场上的应用受到。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政策障碍的消除和未来“建规”出台都有利于聚氨酯保温材料的推广。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单,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对不符合标准的,终结审批,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业务处处长和防火部领导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副处长(副科长)副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情况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单。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审定意见,按原梦见鞭炮渠道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单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发生火灾时过度依靠外部救援的问题,新版《建规》着重加强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灾的技术措施,全面提高了100米以上建筑的楼板耐火极限、防火间距、人员疏散及避难、应急照明及疏散等的设防要求,以及一般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的设置要求。四是贴近消防实战,强化了建筑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要求。针对灭火救援实战中的突出问题,新版《建规》增加了建筑消防救援操作场地和救援口的设置要求,完善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对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以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灭火救援效能的要求。五是适应社会发展,增加了各类新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新版《建规》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工程建设现实需求。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并交业务部门归档。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请人领取,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投诉渠道以《报审项目暂退意见单》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