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豪华别墅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是否属于临时建筑、花一千万元“租赁”别墅的的业主们利益如何成为争议的焦点。月,随着广东省高级行政裁决书的发出,松林山庄最终被定性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将依规逐步推进。 “松林山庄”由深圳市西丽湖度假村有限公司建造运营,属于深圳西丽湖度假村的宾馆配套用房,为来此休闲度假的游客临时居住之用。在2013年前后,多名消费者与西丽湖度假村签订长期合同,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长期租用“松林山庄”提车选日子内的别墅,合同约定,消费者缴纳会员费成为会员之后,便可使用房屋至2026年12月31日。 消费者与度假村签订房间长期租赁协议并不罕见,分时租赁和长期租赁均是国内外度假别墅的常见做法,然而一千余万元人民币的高额“会员费”却令人难以理解,记者在一份《会员入会合同》中看到,乙方(消费者)需要向甲方(西丽湖度假村)支付会籍费1105万,便可在土地使用年限内免费使用约定的会员房屋,并可享受会员房屋的出租收益,土地使用年限为2026年12月31日。换言之,消费者缴纳千万租金之后,便拥有约定别墅的处置权,自住或者出租均可。有会员向记者透露,会员费根据别墅面积大小不同而略有差异,但会员费普遍在千万左右,平摊到13年的租赁时间中,每年租金高达80万元,然而,以深圳市2013年的房屋价格粗略衡量,一千万元的资金足可以购置一套别墅,为何会员们愿意花如此高昂的成本去租赁别墅呢? 据资料显示,2009年因市政工程需要,提前收回了西丽湖度假村部分土地,作为补偿,深圳市同意西丽湖度假村请求,即在“松林山庄”所在用地建设度假村的配套用房,松林山庄别墅群最早于2009年12月17日取得临时建设许可证,开始动工建设,随后几年,松林别墅先后在深圳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和南山区住建局处成功续期,但建筑属性始终为“临时建筑”。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4年10月,因度假村违建问题被广东省委第三巡视组介入调查而被高度重视,因此,松林山庄别墅群在2015年4月12日使用期限满后无法续期。随后,南山区规土监察大队进行立案调查,以“临时建筑超出使用期限“为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三十日内拆除。 收到行政处罚书的西丽湖度假村一纸诉状将南山规划土地监察局告上法庭。2016年12月,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对此纠纷做出行政判决:涉案建筑超过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使用期限,已构成违法,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要求限期拆除涉案建筑,并无不当,西丽湖度假村一审败诉。 西丽湖度假村不服判决结果依法上诉,2017年9月27日,深圳市中级做出终审判决,对于西丽湖公司提出的撤销南山规划土地监察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维持原判。深圳市中院认为,南山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提供的临建许可证、现场以及听证等多份材料均可印证涉事建筑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而未拆除的事实,度假村虽主张该建筑群应为危房拆除重建,但事实是按临时建筑报建,已取得《深圳市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南山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能按照危房重建的相关执行。 2018年,西丽湖度假村向广东省高级申请再审,然而最终的行政裁定书中驳回了其再审请求。至此,松林山庄37栋豪华别墅被定性为非法建筑,面临被强拆的命运。 2019年1月17日,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松林山庄违法建筑物进行强拆,鉴于违法建筑物内的人员仍未搬离,且部分实际使用人严重,大型拆除设备无法进入现场,因此,在拆除现场围栏等违法建筑物后,暂停了拆除行动。 西丽湖公司负责人向提供了数份2009年到2010年间的会议纪要。其称,这些会议纪要,可以表明这37栋临时建筑的特殊性,可一致使用到2026年土地租约到期。其中,一份会议纪要中有这样一句表述,“旅游集团(西丽湖度假村母公司)在租赁用地上新建约1万平方米临时建筑,应按照有关报建并确定使用年期。在用地租赁期限内且规划允许的条件下,临时建筑原则上可以延期使用,可以维修、装修,不逊改建、扩建。”西丽湖度假村相关负责人认为,这句话就表明了这些临时建筑可以长时间使用下去。“我们经过了环评,也经过了报建,通过了消防检查。2015年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到期,我们申请延期,却不批了。”该负责人称,相关部门不批准延期,造成了这37栋建筑变成了违法建筑。 西丽湖度假村相关负责人表示,度假村方面希望搭建沟通平台,在充分协商一致后再拆除这些建筑。“松林山庄与会员签订的是长约,如果拆除这些建筑,会给住户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此外,度假村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来自松林山庄的租金。松林山庄被拆,将对企业经营造成极大困难。”该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