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到5户菜农组成一个单元,自愿互相,签订承诺书,承诺不使用禁限农药,按照标准组织蔬菜生产。一旦产品质量发现问题,责任共担。”7月30日,在有“山东南菜园”之称的兰陵县向城镇朱村,村党支部宋体申告诉记者。 兰陵是蔬菜产业大县,常年蔬菜种植面积在110万亩以上,蔬菜年产量390多万吨,农民收入60%来自于蔬菜产业。近年来,兰陵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在不断健全完善标准、监管、检测和追溯“四大体系”的基础上,强化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探索推广了“联户、菜农自治”监管新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兰陵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之。 近年来,兰陵先后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蔬菜产业十强县,被农业部和列为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2014年以来,兰县共配合国家、省市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720个样品,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变“被动受管”为“主动自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就是最大程度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兰陵县委副矫晓斌感触彼深。 据矫晓斌介绍,近年来,兰陵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着力健全了标准、监管、追溯和品牌营销四大体系。 标准体系方面,兰陵制定了50多项农产品标准化操作规程,推进蔬菜产业标准化生产,实现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国内国际两个标准两个市场向一个标准一个市场转变”的发展目标,全县35万亩大蒜和5万亩牛蒡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GAP认证,有24种农产品获得国际质量认证,有48家农产品出口企业通过ISO、HACC、PBRC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257个。 监管体系方面,兰陵完善了县级农安办、乡镇农安中心、村级农管员联动的监管网络,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实行农药经营告知和条码化管理以及整建制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 检测体系建设上,兰陵建设了县、乡、企业监测网络,现有省级检测中心一处,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先进的检测设备;乡镇和企业检测室86个,速测设备112套,基本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覆盖。 追溯体系方面,兰陵推行了农产品产地证明和二维码追溯标识制度,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台,建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安装了探头、检测设备、二维码打印设备和农产品追溯系统。 “兰陵正在完善的‘四大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基本保障。然而,作为生产主体的农民,仍处于‘被动受管’的状态,其责任心和积极性不能被充分调动。因此,兰陵从2014年起开始探索让农民‘主动自管’的方法。”矫晓斌说。 为质量安全植入“” 在向城镇谢村,菜农谢平成笑言:“以前,咱也说种安全蔬菜,但都是被动服从,很少主动去考虑。去年,俺根据合作社要求,和4户邻居互相,承诺按照标准种菜。打那儿起,大家伙儿心里始终悬着这根弦,互相交流也多了,毕竟一家出了事,大家伙儿都遭殃。” 2014年,兰陵将金融领域的“”植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向城镇率先进行了探索:利用村庄和(合作社)与菜农关系密切的优势,按照“农户承诺、联户、合同约定、专人监管”的原则,菜农3到5户组成一个“联户单元”,相互签订协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调动了菜农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2015年,兰陵总结向城镇试点经验,因村制宜,分类管理,实行质量安全自愿连片联保,在全县推广了“联户、菜农自治”监管模式。目前,全县菜区乡镇已经完成监管模式全覆盖,其他乡镇正在有序推进,合同协议签订率60%以上。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张贵彬详细介绍了“联户、菜农自治”监管模式的做法。 因村制宜,分类实施。有合作社或的村居(社区),由合作社或生产与农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协议;没有合作社或的村居(社区),由村委会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和协议。村主任和合作社()负责人负总责,各村农管员具体实施。农户按照就近原则,选取3到5户作为一个联户小组,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摸清底数,分类编号。将所有大小弓棚、面积、种植类别、产量、销售市场、隶属合作社等信息录入微机,再以合作社、村居为单位,按照地块、棚菜种植方向对菜棚依次编号,统一建档,规范管理。 农户承诺,联户。依据合同和承诺书内容,农户需履行“不使用国家违禁农业投入品,按照生产操作规范种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等责任。单元内任一农户一旦违反,或者蔬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户也将受到罚款500元的连带处罚,镇里也将对这几户纳入重点监督。 签订合同,公开公示。合同签订后,在合作社、和集中种植区域内,统一安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示牌》,对种植面积、棚数、品种、监管人、监督电话进行公示;每个棚头本户的《公示牌》,公示棚主姓名、编号、品种等内容,以接受监督。 张贵彬说:“‘联户、菜农自治’模式的开展,为兰陵落实标准生产,完善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监管单位由千家万户的农民,变成了一个个定位准确的‘单元’,强化了生产者主体责任,提高了监管工作精准度,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