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刘夙 在花卉市场上,多肉植物一直是炙手可热的宠儿。这是一类外形奇特、习性特殊的植物,出现在很多讲述奇妙自然世界的书和文章里,让它们的名气久盛不衰。不仅如此,很多常见多肉植物的生长比较“粗放”,栽培容易,可谓老少咸宜;即使是完全不懂养花的门外汉买上一盆回来,也往往可以养上几年不死,甚至还能看到几度花开。至于栽培多肉的高手,又有自己的精致玩法;他们悉心培育的植株甚至可能价值连城,俨然“活文物”。一言以蔽之,栽培多肉植物是兼具下里巴人和阳春白雪的消遣,每个“玩肉”的人都能从中收获属于自己的乐趣。 然而,绝大多数多肉植物都并非原产中国。拿其中的代表种芦荟和掌来说,芦荟原产地在阿拉伯半岛,而掌原产美洲。事实上,不仅多肉植物大多来自异域,“多肉植物”这个概念和栽培多肉植物的园艺文化更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 身世成谜的芦荟 芦荟(Aloe vera)在植物学上一向是个麻烦制造者。首先是它所属的科,就曾众说纷纭。在中国,大部分人往往还遵循《中国植物志》的老说法,把它归入百合科。但是分类学界早就发现百合科是个大杂烩,应该拆成更多的科。美国有个著名的植物分类学家叫克朗奎斯特(Arthur J. Cronquist),在他的分类系统中就把芦荟所在的芦荟属(Aloe)和近缘的几个属从百合科拿出来,成芦荟科。如今,根据研究建立的APG IV系统又把它归入另一个多少有些感的科——阿福花科(Asphodelaceae),与萱草、黄花菜和很多人觉得陌生的植物阿福花放在一起。 芦荟(左上角为花)。图片来源:Wikipedia 更麻烦的是,长期以来人们一直理不顺芦荟的分类关系。芦荟学名中的后一部分“vera”为的“植物学之父”林奈所起,意思是“真正的”。林奈见到的“真正的”芦荟来自印度。自此以后,植物学家对世界芦荟资源的考察越来越深入,发现在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真”芦荟的野生植株。但它们是的种,还是和“真”芦荟同属一种,学界就莫衷一是了。 在这些类似“真”芦荟的野生植株里,比较有名的是中国芦荟和库拉索芦荟。中国芦荟产于海南、广东雷州半岛、福建南部、云南南部等地;库拉索芦荟也叫巴巴多斯芦荟,主产于美洲加勒比海地区的库拉索岛和巴巴多斯岛。这些植株和“真”芦荟形态非常相似,但也有细微区别。就像一个装了一半水的瓶子,有人看见半瓶子是满的,有人看见半瓶子是空的一样,分类学家里面的“归拢派”会强调这些植株共性的一面,都归成一个种;“派”却强调它们有差异的一面,各自当成一个种。 中国芦荟。图片来源:Wikipedia 不仅如此,芦荟的原产地也是个谜团,而这个问题和芦荟的分类问题又有密切联系。虽然“真”芦荟是根据印度的标本描述的,但从文献记载来看,最早利用芦荟的地区却是西亚北非。古埃及人不仅把芦荟当成药物,而且还用在葬礼仪式上,连古埃及的壁画上都有芦荟的形象。到公元前4世纪时,芦荟已经成了红海和地中海地区的常规贸易品了。在此之前,它就已经传入波斯和印度,以及印度洋中的一个叫索科特拉的岛屿(今属也门)。索科特拉岛后来以芦荟种植著称,史载亚历山大大帝东征的时候,他的老师亚里士多德劝他先攻占索科特拉岛,因为那里的芦荟品质优良,做成的药膏可以很好地安抚士兵的伤口。 然而,也正是因为西亚北非地区利用芦荟的历史太久了,这里的芦荟几乎都是栽培植物,很难见到可以明确判定的野生植株。所以虽然人们相信“真”芦荟原产于西亚北非或其周边地区,但在这一区域里具体原产什么地方就无法确定了。不仅如此,如果中国芦荟、库拉索芦荟不是的种,而是和“真”芦荟同属一种的话,那还得搞清楚它们在史前就是当地的野生植物,还是晚近才传入。比如“”期间,中国植物分类学界编辑了一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在谈到中国芦荟的产地时,编写者虽然倾向认为“恐系引入的栽培种”,但也指出“有人认为原产我国” 。 当中东还是交通要冲的时候 在时代之前,有些谜团已经慢慢得到了解决。比如库拉索芦荟后来普遍不被当成的种,而是看作“真”芦荟传入加勒比海地区之后形成的地方类型,最初于17世纪由欧洲殖民者作为药材植物引入。然而,最终是研究,像解决芦荟的分科问题一样基本搞清了芦荟的起源。 2015年,以英国皇家植物园邱园和丹麦哥本哈根大学领衔的研究队伍对芦荟属和芦荟这个种做了比较全面的DNA分析,发现和芦荟关系最近的几个野生种全都是阿拉伯半岛的特有种,这样一来,身为这个“支”一员的芦荟基本也可以断定原产阿拉伯半岛。 然而,芦荟属很多种的化学成分都差不多,都可以提取类似的胶质,做成类似的药膏,也因此有类似的功效;但在阿拉伯半岛的这么多种野生芦荟属植物里面,为什么独有芦荟这个种被人们广泛栽培利用,其他的种至今仍然默默无闻地长在干旱的沙漠里呢?原来,芦荟的野生分布地点很接近古代从亚洲通往地中海地区的交通线。可以想象,牵着骆驼队的商人们在酷热的沙漠中跋涉的时候,看到边的芦荟,会忍不住掰下它的肉质叶子,要么吮吸里面的汁液解渴,要么抹在干燥的皮肤上缓解烈日灼烧的疼痛,它就这样巧合地被精明的商人们看中,成了一种有用的作物。而一旦人们开始栽培这个种,对其他的芦荟野生种也就没有兴趣了 突尼斯沙漠中的芦荟。图片来源: 这真是个有趣的情形——单是植物本身的特性并不能决定它是否能成为栽培作物,还有其他意想不到的因素在发挥作用。对芦荟属植物来说,这个因素是它离交通线的远近。然而,要让这个因素发挥作用,首先你得有条“交通线”。如果古代的中东一直像今天这样盗贼、要险艰,人们不是安居乐业,而是被狂热的思想,进行无休无止而莫名其妙的相互杀伐,芦荟属植物的栽培史大概就是另一种面貌了。 至于中国野生的芦荟,虽然还没有人做过全面的研究,但根据文献记载和形态特征研究,基本可以认定也是“真”芦荟传入之后产生的地方型。最早记载芦荟的典籍是唐初甄权的《药性论》,称之为“卢会”。此后,唐代陈藏器的《本草拾遗》称之为“讷会”。五代李珣的《海药本草》则说“芦荟生波斯国,状似黑饧(饴糖),乃树脂也”,而李珣本人就是来华波斯人的。北宋苏颂在《图经本草》中也说芦荟“今唯广州有来者”,广州正是当时中外贸易的主要城市之一。这些记载都说明,中国人最先认识的是芦荟制品,由胡商从西亚地区进口。芦荟原植物本身的传入自然就更晚了。而且,从芦荟在古籍中又写作卢会、讷会、奴会等也能看出,连这个名字也是外来语的音译,所以用字不固定;尽管具体词源不详,但它应和拉丁语及英语中的aloe、波斯语中的alva、希伯来语中的ahaliym同源(至于一些人说“芦”是黑色、“荟”是聚集,意思是说芦荟膏是聚集起来的黑色胶质,就是望文生义了)。 然而,虽然大部分售卖芦荟的商家都坦承芦荟是外来植物,但也有个别人至今认为中国野生的芦荟可能是中国原产。首钢有一位本来研究绿化的职工,就对中国的芦荟资源很感兴趣,不仅认为中国芦荟是个的种,而且还认为云南南部生于干热河谷的野生芦荟和其他地方的野生芦荟不一样,应该单独分出来再建立一个新种——“元江芦荟” ,但他们一起发表的“元江芦荟”新种(“Aloe yuanjiangensis”)却不合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对新种发表提出的要求,至今还是个“不合格名称”,未被国际上权威的植物名称数据库收录(不过,这不影响大量的国内学术论文堂而皇之地使用这个“学名” )。 当然,只要还没有人做过研究,中国也是芦荟属植物原产地的可能性就不能完全排除。也许将来会证明,试图发表“元江芦荟”的几位研究者的观点是对的——但在此之前,我想他们应该先让这个种得到权威植物名称数据库的承认。 掌科:还没做好走出美洲的准备 在多肉植物里面,芦荟是典型的“叶多肉植物”,肉质膨大的是叶。此外,还有一大类多肉植物是“茎多肉植物”,肉质多汁的是茎。掌科植物就是茎多肉植物的代表。 一说到掌,很多人会想到美国西部,想到墨西哥,想到牛仔。的确,美国西部和墨西哥的荒漠地带分布着很多掌科植物,它们点缀在荒漠里,形成了独特的景观。但严格来说,那里的掌科植物很多呈柱状(分枝或不分枝)或球状,并不能简单称为“掌”。真正的掌属(学名Opuntia)植物正如其名,茎是扁平的,就像手掌一样,但它们也仍然都产于美洲,以墨西哥分布最集中。 美国西部主题动画片《BB鸟和大灰狼》里面就经常出现掌。图片来源:WB 事实上,按照国际上的主流观点,掌科的大约1,800种植物几乎全部是南洲的特产,只有唯一的一个种——丝苇(学名Rhipsalis baccifera)除了在南美洲和中美洲有分布外,还天然生长在非洲、印度洋岛屿直至斯里兰卡。丝苇的果实是又小又白的浆果,可以吸引鸟类啄食,为它种子。也许从前有一天,一只刚吃过丝苇果实的鸟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横渡了大西洋,便这样让丝苇的种子幸运地来到了它眼中的“新”。不过,也有学者怀疑,美洲的食果鸟类并没有短时间内横渡大西洋的能力,丝苇也许仍然是在“地理大发现”之后随着人类的船只到达非洲的。这样的话,掌科的天然分布就完全局限于新世界 。当然也有人提出一种似乎更靠谱的折衷观点:也许丝苇横跨大西洋之旅是倚赖人类活动实现的,但到了非洲之后,它进一步向印度洋岛屿的扩散则可由鸟类完成。 这样看来,和几乎扩张到世界每一个角落的菊科不同,掌科植物一直没有做好走出美洲的准备,它们是猝不及防地被人类带离美洲的。然而,用拟人的话来说,其中的掌属植物“脑筋比较活络”,在异乡经历了短暂的不适之后,就迅速入乡随俗,甚至喧宾夺主。如今,在中国南方已经有4种掌属植物逸为野生,甚至成为恶性入侵植物。按Flora of China(英文版《中国植物志》)的观点,原产南美的单刺掌(Opuntia monacantha)最先引入中国,早在明末的1625年就出现在中国文献记载中;其次是原产墨西哥的梨果掌(Opuntia ficus-indica),1645年首见记载;再次是原产加勒比海地区的掌(Opuntia dillenii),1702年首见记载;最后是原产墨西哥、1901年引入中国的胭脂掌(Opuntia cochinellifera)。如今,这4种掌属植物在华南地区(特别是海滨)都十分常见,单刺掌和梨果掌甚至入侵到云南和,在干热河谷中如鱼得水,构成优势群落。 三亚海滨的掌(Opuntia dillenii)/刘夙摄 虽然文献记载如此清楚,但还是有人认为掌属植物可能原产中国。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人不是业余爱好植物分类研究的钢厂职工,不是主攻一个科的普通植物分类学家,而是中国植物分类学和植物区系地理学的泰斗、号称“中国认识植物最多的人”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吴征镒。 我们怎样发扬中国多肉文化 作为时代之前的老一辈植物分类学家,已故的吴征镒先生毕生都追求对世界植物的全面认知和综合理解。最终,他效法的恩格勒、英国的哈钦松、苏联的塔赫塔江、美国的克朗奎斯特,为世界被子植物提出了自己的“多系-多期-多域”分类系统,即“八纲系统”。运用这个八纲系统,吴先生在晚年大作《中国被子植物科属综论》 中全面梳理了中国被子植物当前形态和地理分布的演化由来;其中内容在略作压缩之后,又占据了吴先生主编的《中国植物志》第一卷总论部分的极大篇幅。 时间会对这部1200多页的巨著做出公允的评价。但在论述一些栽培作物和入侵植物的起源时,吴先生却不时让人瞠目结舌。在“掌科”一段的开头,吴先生就唱了主流观点的反调:“(掌科)过去总以为是绝对的新世界特有的中等大科……我国虽记录2属约4种,已属极小,且全部认为是引种后逸生。但有些情况甚滋怀疑,后文当详加考订。” 什么情况呢?以掌为例,吴先生认为它就是《三国志·吴志·孙皓传》中的“平虑草”,可见在“地理大发现”之前中国就有。这当然是个不寻常的,可惜实在薄弱。《孙皓传》的原文是这么说的:“……有买菜,生工人吴平家,高四尺,厚三分,如枇杷形,上广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买菜作平虑草,遂以……平为平虑郎,……银印青绶。”这是说,三国吴国的最后一个孙皓是个,各种灵异。有一个叫吴平的工匠在家中发现了一种叫“买菜”的古怪植物,报告给部门。史馆(东观)的修史人员查阅馆中图籍,发现这种“买菜”就是图籍中记载的“平虑草”,是一种祥瑞之草。孙皓十分高兴,就给了吴平一个“平虑郎”的封号,发给他只有大官才能使用的带有青色绶带的银制印章。 尽管从形状和大小上讲,这种“买菜”有点像幼年掌(而且和一般人的想象相反,掌的确是有真正的绿色叶子的,只不过长得非常小,刚生出来不久就会脱落罢了),但仅靠这样寥寥数句的非专业描述,并不能确定它一定是掌,而不是别的什么植物。然而,凭这样的孤证,加上它在云南干热河谷已经形成了非常“原生态”的群落等现代,吴先生便说,“我们疑(掌)为……本地区系中固有,属于第三纪或以前古热带区系中固有”。不仅如此,吴先生还认为同属掌科的量天尺和昙花也是中国原本就有的植物。 我们经常吃的“火龙果”就是掌科量天尺的果实。图片来源:Wikipedia 这还没有完。出于对云南干热河谷植被一定原生的,吴先生又认定同样来自新的蓟罂粟也是中国原产。前面提到的芦荟,吴先生也写道:“我们认为它在云南干热河谷和共生的掌、霸王鞭一样,原是古已有之的古南孑遗,显然也不排除由昆仑奴从非洲或阿拉伯引入的可能。”连近年新入侵到江苏等地的水生植物水盾草,他也认为是中国原产,这样可以让中国再多一个原产科。 吴先生对一些引进栽培植物也有自己的观点。比如他说原产热带美洲的紫茉莉在中国从来没有带“胡”、“番”、“洋”字样的别名,所以不是外来,也应是原生植物。还有甜瓜、黄瓜、葫芦、芥菜、芸薹,他认为中国本来也都有,还甜瓜的西非起源说“只是揣测之辞”。吴先生甚至还认为,中国本来也有悬铃木属植物,只是后来被人砍绝了;同样,他看到从大洋洲引入的木麻黄在中国生长良好,最北可以种到浙江,便怀疑中国本来也是它的分布区,“或因人烟稠密而致绝”。 这些观点里面,大部分还没有最终,还需要做最后的裁决(也许吴先生后半生一直苦心经营的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有义务承担这些工作)。斯人已逝,我们不敢妄猜对中国植物学做出卓越贡献的吴先生为什么在作物起源问题上会持这样的观点,但有一点大概是很明确的:即使像芦荟、掌等个别多肉植物早就得到了中国人的栽培利用,即使中国也有少量无可争议的原生多肉植物(如瓦松属、瓦莲属、碱蓬属等),但是在中国传统植物文化中一直没有“多肉植物”这个概念,也因此没有人自觉地去挖掘本土多肉植物资源,把它用到园艺造景中。直到20世纪,多肉文化才从国入中国,为中国园艺开辟了全新的领域。 而且,我们不得不再次感谢日本人,因为他们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明治时代就成功地把多肉文化融合到本国园艺中,后来对中国多肉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事实上,“多肉植物”这个汉字译名就是日本园艺家松泽进之助创造的。日本人还给多肉植物起了大量的日式汉字名称,现在也几乎都被中国玩家一古脑地直接拿来使用,全不顾里面很多名字乖剌甜俗,实在有违千百年来中文植物名称的命名传统。 在我看来,要发扬中国多肉文化,首先要承认它来自异域,然后再探讨它和传统文化对接的可能性。我们既不能一些外来多肉植物是中国原产,又不能硬用一些日式的多肉植物名字。对待多肉文化,也正如栽培多肉植物本身一样,新手有新手的观点,而高手也应该有高手的态度。(编辑:Mo) 多肉命名虽然苏过头了但也不是植物界的唯一奇葩啊...... 玉蝶,秋丽,乙女心——清新日饭派 树,曼陀罗,曼殊沙华——沐浴恒河派 宋梅,逸品,宜春仙——文人骚客派 鸡屎藤,猪殃殃,猫儿屎——中华田园派 来来来,一起战个痛快! 顶[]评论 什么情况呢?以掌为例,吴先生认为它就是《三国志·吴志·孙皓传》中的“平虑草”,可见在“地理大发现”之前中国就有。这当然是个不寻常的,可惜实在薄弱。《孙皓传》的原文是这么说的:“……有买菜,生工人吴平家,高四尺,厚三分,如枇杷形,上广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买菜作平虑草,遂以……平为平虑郎,……银印青绶。”这是说,三国吴国的最后一个孙皓是个,各种灵异。有一个叫吴平的工匠在家中发现了一种叫“买菜”的古怪植物,报告给部门。史馆(东观)的修史人员查阅馆中图籍,发现这种“买菜”就是图籍中记载的“平虑草”,是一种祥瑞之草。孙皓十分高兴,就给了吴平一个“平虑郎”的封号,发给他只有大官才能使用的带有青色绶带的银制印章。 ……。 如果不是原生的, 那么,很有可能,是有人从海外得到了这种植物,然后带回江南栽种,又当作祥瑞呈报上去。 很可能不是原生的,如果是原生的,不会如此稀罕,以至于没人见过。 顶[]评论 什么情况呢?以掌为例,吴先生认为它就是《三国志·吴志·孙皓传》中的“平虑草”,可见在“地理大发现”之前中国就有。这当然是个不寻常的,可惜实在薄弱。《孙皓传》的原文是这么说的:“……有买菜,生工人吴平家,高四尺,厚三分,如枇杷形,上广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买菜作平虑草,遂以……平为平虑郎,……银印青绶。”这是说,三国吴国的最后一个孙皓是个,各种灵异。有一个叫吴平的工匠在家中发现了一种叫“买菜”的古怪植物,报告给部门。史馆(东观)的修史人员查阅馆中图籍,发现这种“买菜”就是图籍中记载的“平虑草”,是一种祥瑞之草。孙皓十分高兴,就给了吴平一个“平虑郎”的封号,发给他只有大官才能使用的带有青色绶带的银制印章。 ……。 如果不是原生的, 那么,很有可能,是有人从海外得到了这种植物,然后带回江南栽种,又当作祥瑞呈报上去。 很可能不是原生的,如果是原生的,不会如此稀罕,以至于没人见过。 顶[]评论 多肉命名虽然苏过头了但也不是植物界的唯一奇葩啊...... 玉蝶,秋丽,乙女心——清新日饭派 树,曼陀罗,曼殊沙华——沐浴恒河派 宋梅,逸品,宜春仙——文人骚客派 鸡屎藤,猪殃殃,猫儿屎——中华田园派 来来来,一起战个痛快! 顶[]评论 引用@有人的话:什么情况呢?以掌为例,吴先生认为它就是《三国志·吴志·孙皓传》中的“平虑草”,可见在“地理大发现”之前中国就有。这当然是个不寻常的,可惜实在薄弱。《孙皓传》的原文是这么说的:“……有买菜,... 民数记里面那个翻译未必就是错的,KJV版的是 trees of lign aloes,这里的 aloes 是指的一种木本植物 agarwood,也就是沉香木。看到 aloe 就当作Aloe vera,并认为翻译一直错误,其实和现代人看到古人说“葵”“椒”就认为是向日葵和辣椒一样,是仓促的。 顶[]评论 针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论,难道不是事实吗? 就因为说了大家的不是,就不对了? 科普难道不能不一样的观点?正是因为有不同见解,才更应该提供平台让大家讨论,这也是科学和普及的一种方式,让人们都能接触到不同观点,然后自己去评判;否则难道还要放到某度贴吧上去讨论?要是觉得说的不对,可以客观讨论嘛! 顶[]评论 我对本文涉及到的领域基本没有相应知识储备, 也没有属于自己的立场 但是,作为一个完全不懂行的旁观者, 在看完这段文章之后, 我的第一个情绪化的判断就是, 那些总要把各种东西的原产地加一个中国产地的行为, 真是无聊透顶 再但是, 当我用脑子想了一想之后, 我发现这种情绪并不是我自己所有的, 是读的文章传递给我的 很赞同楼上某几位的说法, 科普科普, 为的是 将科学普及开来. 包括知识和态度. 类似站队的行为, 以及倾向的文字, 也许当事人在自己的领域内研究有过实际的冲突, 但个人并不认为那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真理不需要红旗手捍卫, 既然是真理, 必然能通过时间的检验, 需要额外人力的真理, 也不会真多少年 顶[]评论 对于楼上所说的那样,我可能并未那样将那三个中国人,那三个在真理面前拥有同样的质疑和探索热情的植物兴趣者, 他们根据自己的知识储备(历史典籍,植物了解,社会经验,身份地位[作为一个有科学观的人,探索真理时,无论面对什么领域都应有一种大局观]),所发现的都应被重视(,做学问要在正确的时候,或特定情景[比如首次在他人的认识上]) 顶[]评论 引用@看阳光在倾听的话:对于楼上所说的那样,我可能并未那样将那三个中国人,那三个在真...无论是否关乎,但于他们自身和对知识的质疑,正是人类前进的动力,而且本文,我没有看出作者写这三件事的目的或当时三人如此认为的原因,有何别扭,故意的(笑,可能是我度较低,但若仅为中国多一个种类,目前而言,还没有那样大的意义),但我却认知到了几点,并也产生了新疑问、、 一,芦荟与掌的相关知识,二,植物界(无论是在国内或国外)不同的标准带来的不同观点,三,我认为是最重要的,也是众人理解上争议颇大的,--对真理的质疑,(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而不同),,,but 顶[]评论 但是,在外国大学和研究所探索其种类关系和原产地时所用的仪器,方法--研究思想,并忽略了国家,等因素,和作者在文中所那位提出不同观点的逝者生前所在的研究所应完成这项研究,这些闪光点,是值得我们反思 顶[]评论 推荐: |